消防滅火藥劑-有效期?報廢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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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氟丙烷滅火劑通過高壓氮氣加壓貯存在容器內(nèi)(外貯壓式為自身飽和蒸氣壓),屬于長期有效的滅火劑,在鋼瓶定期檢驗時,需要對滅火劑的純度進行測定,符合要求即可繼續(xù)使用。
注:三氟甲烷等鹵代烴滅火劑與七氟丙烷類似。
二、惰性氣體滅火劑(IG541等)、二氧化碳滅火劑
惰性氣體滅火劑(IG541、IG100、IG55、IG01等)和二氧化碳滅火劑,其組分均為大氣成分,屬于長期有效的滅火劑。
惰性氣體滅火劑和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價格便宜,在鋼瓶定期檢驗時,滅火劑沒有再次利用的價值,一般都是直接排放,重新充裝。
氣溶膠滅火劑的有效期,一般為5至6年(具體以廠家標識的參數(shù)為準),到期必須更換。原來的滅火劑不能隨便丟放,必須要進行無害化處理。
四、干粉滅火劑(含超細干粉滅火劑)
干粉滅火劑,目前沒有明確的有效期要求,一般為5至6年更換一次,或者經(jīng)定期檢驗合格以后繼續(xù)使用。
注:對于非貯壓式的干粉滅火裝置,其產(chǎn)氣裝置必須定期更換(不同廠家要求不一樣,通常5年左右)。
五、泡沫滅火劑(泡沫原液)
1、泡沫滅火劑應(yīng)按標準要求的儲存條件或生產(chǎn)廠提出的儲存條件儲存,應(yīng)儲存在通風(fēng)、陰涼處,儲存溫度應(yīng)低于45℃,且應(yīng)高于其最低使用溫度。
2、泡沫滅火劑的儲存期、儲存要求以及年檢措施如下:
注:以上為泡沫原液的儲存期,預(yù)混液的儲存期將大大減少,應(yīng)定期檢驗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