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鉆引發(fā)的聚氨酯保溫層起火事故
今天和大家分享的火災案例,說起來特別奇葩,可細細想來,類似的情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卻是比比皆是。
基本情況為:
發(fā)生日期 | 發(fā)生地區(qū) | 起火物 | 起火原因 | 損失程度 |
2017年 | 歐洲 | 聚氨酯保溫板 | 使用電鉆進行鉆孔作業(yè)。由于鉆頭與墻體之間的摩擦生熱,造成墻體保溫材料起火。 | 建筑物墻體保溫層燒毀;但沒有造成人員、設備、材料的損失。 |
具體情況為:
為了在房頂安裝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設施,使用電鉆在房頂的圍墻上鉆孔。
當鉆孔完畢,抽出鉆頭時,發(fā)現(xiàn)從鉆孔處冒出煙。
立即使用粉末滅火器進行撲救。但由于只有小孔,滅火器無法起到作用。
煙霧越來越大,觸發(fā)了建筑物的消防報警系統(tǒng),并自動向消防隊進行了報警。
消防隊到達后,實施滅火成功。
起火原因:
鉆頭由于摩擦,產生了熱量。
雖然,在歐洲該國的法律法規(guī)中,禁止使用可燃材料作為建筑物的保溫材料。但,實際上,屋頂的保溫層,使用了可燃的聚氨酯材料。(法律法規(guī)違反)
實施作業(yè)的人員并不清楚,在需要鉆孔的位置,使用了可燃的保溫材料。
反省點:
在我國的法律法規(guī)中(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 GB 50016-2014),也規(guī)定了根據建筑物的類型和不同位置,所使用的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。實際施工過程中,符合性如何呢?
以聚氨酯為主要材料的保溫產品,根據工藝和添加物的不同,據說可以達到B1、B2,甚至A級。實際達到什么水平呢?
電鉆,由于看不到明火,相對與電焊等其他工具來說,往往被認為不會引發(fā)火災。但,由于鉆頭摩擦所生成的熱量,也不能忽視。
在建筑物的圖紙中,一般標明了所使用的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。因此,對于已知的使用了可燃性保溫材料的地方、或者根本不清楚是否使用了可燃性保溫材料的地方,在進行維修等施工作業(yè)前,應進行防火方面的確認。
類似場景:
具有此危險的場景,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非常典型的例子是:購買空調后,使用電鉆、沖擊鉆等進行安裝。如果所在建筑物的保溫層使用了不合格的產品,將會導致該戶住宅甚至整個建筑起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