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存在多項重大缺陷的案例及其分析
龍骨安放日期 | 2004.5.28 | 總噸 | 2758 |
船舶長度 | 84.50m | 船舶類型 | 集裝箱船 |
主機功率 | 1060KW | 型寬 | 15.88m |
種類 | 內河船 | 型深 | 6.20m |
浦東海事局安檢員對某集裝箱船“XX”開展船旗國監(jiān)督檢查,共發(fā)現(xiàn)11項缺陷,其中滯留缺陷2項。在檢查該船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時發(fā)現(xiàn),該船二氧化碳站室內設有燃油加裝口,且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在管路布置,鋼瓶存放等方面存在多項安全缺陷。二氧化碳站室內的釋放管路上設有噴嘴,釋放總管無壓力表,鋼瓶離甲板高度不足50毫米,二氧化碳站室內設有燃油加裝口。根據(jù)《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(guī)則2004》 第7篇第3章3.53.5.2.1 :滅火站室是施放二氧化碳滅火系統(tǒng)的滅火劑的操縱處所,應只用于存放滅火劑容器以及與系統(tǒng)有關的部件和設備。3.5.4.7:所有二氧化碳鋼瓶應加以固定,以防止移動。其離甲板高度至少為50mm。3.5.5.3:二氧化碳分配閥箱至每一被保護艙室應有獨立的支管,每一支管在分配閥箱上應設有控制閥,各控制閥須標明被保護艙室的名稱。3.5.5.5:在每個二氧化碳的瓶頭閥至結合管的連接管上,應裝有止回閥;在集合管至分配閥箱的總管上應裝有量程為0-24.5Mpa的壓力表。 本船安放龍骨時間為2004年5月28日,《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(guī)則2004》對該船適用。在檢查該輪二氧化碳站室時發(fā)現(xiàn):1、該船在站室內的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至機艙的釋放管路上設有一個截止閥和一個釋放噴嘴,噴嘴下部設有一個燃油艙燃油注油口,如機艙發(fā)生火情開啟瓶頭閥和通往機艙的截止閥后,二氧化碳滅火劑將同時釋放至二氧化碳站室和機艙,對站室內的操作人員造成重大安全威脅;2、站室內二氧化碳鋼瓶瓶體有較多點狀銹斑,檢查人員發(fā)現(xiàn)二氧化碳鋼瓶底部與甲板直接接觸,內河船舶由于干舷較低,通常位于干舷甲板的二氧化碳站室特別是甲板濕度較大,如鋼瓶底部直接與甲板接觸,瓶體尤其是底部容易銹蝕,對高壓二氧化碳鋼瓶的強度和耐壓性能造成不利影響,因此河規(guī)要求鋼瓶底部與甲板的高度至少為50mm;3、該船的集合管至分配閥箱的總管上未設置壓力表(0-24.5Mpa);4、該船設有兩個各約40立方的燃油艙加裝柴油,其中2號燃油艙的燃油加裝管路通至二氧化碳站室內,該油艙的燃油加裝作業(yè)需在二氧化碳站室內進行,船員解釋當初為了加油作業(yè)安全而在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至機艙的釋放管路上自行加裝了一個噴嘴。上述情況明顯違反了二氧化碳站室作為施放滅火劑的操縱處所,應只用于存放滅火劑容器以及與系統(tǒng)有關的部件和設備的要求。該船采取糾正措施如下:對位于二氧化碳站室內的2號燃油艙注油口予以封閉不再使用,并計劃在年度檢驗時對2號燃油艙的燃油加注管路進行改造;拆除位于站室內的二氧化碳釋放噴嘴,將所有二氧化碳鋼瓶整體墊高50mm,同時在釋放總管上加裝量程為0-24.5Mpa的壓力表。經現(xiàn)場復查確認上述缺陷整改完畢。★船舶是否持有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的二氧化碳鋼瓶劑量的稱重、管系吹通、氣密試驗、液壓試驗報告、報告是否在有效期內。★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管系、瓶頭閥是否松動、是否存在漏氣等現(xiàn)象。
★各分配閥是否處于關閉狀況、開閥手柄、手輪是否缺少。★是否按要求裝設了瓶頭閥泄放管,該管需引至室外開敞甲板處。★總管上是否裝有0~24.5Mpa量程的壓力表,壓力表是否正常,其連接接頭是否存在漏氣現(xiàn)象。★與分配閥相連的分配管上是否清楚地標明所通往的保護處所和艙室。★報警聲響是否明顯區(qū)別于其他報警,且能在被保護處所任何部位均能聽清。★拉索式手動啟動裝置是否存在拉索被卡住的情況,轉向滑輪是否牢固活絡,瓶頭閥開啟手柄是否與拉索連接正確、牢固,并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。手拉環(huán)存放盒內拉索把手是否完整可用,盒內安裝的報警行程開關是否有效。★船員是否熟悉本船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管路布置和釋放的操作程序。1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鋼瓶瓶頭閥及釋放開關被綁扎,不能即刻可用。2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釋放預報警電源未供電。4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總管上的壓力表顯示有壓力,可能存在泄漏或壓力表故障。5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對機艙和貨泵艙釋放預報警失效。
6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釋放管路通過起居處所。7、固定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瓶頭閥保險銷未根據(jù)說明書要求進行拆除。10、二氧化碳間未設置與駕駛臺直接聯(lián)系的通信設施。12、二氧化碳間與毗鄰起居處所艙壁有開口未保持氣密。13、二氧化碳鋼瓶稱重報告與管路吹通報告已過有效期。14、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氣動釋放的氮氣驅動瓶壓力不足,氣動管路松脫。15、二氧化碳系統(tǒng)未設置通往室外開敞甲板的鋼瓶瓶頭閥安全釋放裝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