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炭貨物運輸的防損建議
預裝過程中 裝載過程中 航行過程中 裝卸過程中 運輸相關風險 防 損 建 議 ? 確保容器的溫度和氣體測量設備狀態(tài)正常、可以正常使用。
? 確保溫度和氣體測量設備以及便攜式呼吸裝備滿足IMSBC的要求。溫度計應在0°C到100°C的范圍內,能夠在不需要進入貨艙的情況下進行溫度測量。
? 船上應配備至少兩個煤氣表(以防其中一個發(fā)生故障),并提供涵蓋整個航程的校準證書。儀表至少應該測量甲烷(通常以爆炸下限%或LEL為單位)、一氧化碳和氧氣。LEL是甲烷和空氣的混合物不會爆炸的下限。對于普通空氣(21%的氧氣),LEL是5%的甲烷。儀表通常測量LEL的百分比,100%代表空氣中5%的甲烷。
? 船上還應備有儀器,以測量貨艙艙底水樣本的pH值。
? 從托運人處獲得固體散裝貨物的貨物申報單。其中應說明貨物排放甲烷和/或自熱的可能性。如果貨物是A類貨物,應提供顯示貨物裝載時的可運輸水分限制(TML)和實際水分含量的測試證書。TML是貨物的最大水分含量,它被認為是安全的運輸。當然,貨物的實際濕度應該小于聲明的TML。
? 貨物裝載溫度不應超過55℃。船長在裝貨時應保持警惕,如果有任何來自煤炭的煙或蒸汽的跡象,應停止裝貨檢查。
? A類貨物不應在降水期間進行裝載作業(yè),并應關閉所有非工作艙口。熱帶地區(qū)的裝貨港受到大雨的影響,如果煤炭未封閉運輸,則大量水分會混跡于貨物中。在這種情況下,船長應該意識到煤的水分含量可能超過其最大水分含量。
? 盡可能合理地平放貨物,避免氧氣接觸貨物引發(fā)自燃。這不僅可以降低貨物移動的可能性,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貨物與空氣接觸,從而避免發(fā)生自燃。使用推土機壓實貨艙內的煤表面,可以有效減少氧氣進入貨物。
? 貨艙修整完成后,應盡快關閉艙口。
? 可以允許緊急進入貨艙,無需通風、測試大氣或兩者同時進行,但必須由經過培訓的人員佩戴自給式呼吸設備后才可以進入。
? 應每天進行自由空間氣體測試并記錄。
? IMSBC規(guī)則規(guī)定“當在離開后24小時內監(jiān)測到的甲烷濃度未處于可接受的低水平時,應保持表面通風,但氣體監(jiān)測的適當時期除外”。IMSBC規(guī)則建議在獲取氣體讀數之前,應中斷通風不少于4小時。
? IMSBC規(guī)則規(guī)定,甲烷含量高于20% LEL 的貨物應通風。這將留出足夠的余量以防止達到100% LEL。請注意,甲烷比空氣輕,因此往往會聚集在貨艙中自由空間的頂部。
? 艙內一氧化碳含量會直接導致煤炭貨物是否可能發(fā)生自熱。IMSBC規(guī)則建議,如果一氧化碳讀數超過50ppm,船長應即刻通知船東。
? 當氧氣充足時,自熱伴隨著蒸汽的釋放,會產生煙霧和明火。
? 煤的溫度同上會穩(wěn)定上升到50℃/55℃,然后短時內加速上升至70℃/75℃,隨后以遞增的速度上升到著火點。達到著火點后,煤炭貨物就會發(fā)生自燃。
? 如果發(fā)現貨艙起火,不應用水滅火。貨艙應密封嚴密。此時,征求專家意見更為妥當,考慮掛靠最近的合適港口。
? 排放甲烷并表現出自熱的貨物需要仔細監(jiān)測。如果貨艙內甲烷含量超過LEL,則貨艙內氣體構成爆炸性混合物。因此,比起可能發(fā)生的任何自熱,優(yōu)先處理甲烷是很重要的。
? 定期測量貨艙艙底水樣本的pH值。如果 pH 值監(jiān)測表明存在腐蝕風險,應經常將艙底水抽出,以避免酸性成分在艙頂和艙底系統(tǒng)中積累。
? 記錄從貨艙艙底水抽出的水量,這將有助于貨物短量索賠。
? 打開艙口時應采取預防措施。消防水龍帶應放置到位,以便任何熱煤從貨艙移出后都能在抓斗內冷卻。不要往貨艙里加水。
? 卸貨不應放在橡膠傳送帶上,除非是耐火的。
? 打開貨艙時可能會看到明火或發(fā)現起火點,此時應停止裝卸作業(yè)并通知港口當局。
? 如果在裝載過程中發(fā)現任何冒煙或蒸汽的跡象,請停止作業(yè)并馬上展開進一步調查。
? 在甲烷含量超過20% LEL時候,貨物應進行通風,以避免在貨艙中產生爆炸性混合物。
? 在航行中持續(xù)監(jiān)測貨艙內的一氧化碳水平,如發(fā)現一氧化碳含量升高,則可能表明貨物正發(fā)生自熱,需要馬上采取相應措施降低一氧化碳濃度。